半月談評論員?段菁菁 吳帥帥
童星,一個迷人又危險的詞匯。在娛樂至上的氛圍里,少數童星名利雙收,讓越來越多的孩子對“童星夢”趨之若鶩。不少家長也以孩子站上舞臺、被人關注為榮耀,奔著名利推孩子去唱歌、去跳舞、去演戲、去直播……
對資本而言,在文化產業(yè)日漸專業(yè)化的趨勢下,少兒演藝是一片藍海;在經紀公司看來,小演員好管理、配合度高;在一些望子成龍的家長眼中,演藝培訓是一條將孩子天賦最大化的捷徑。多方推手讓少兒演藝行業(yè)持續(xù)升溫。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少兒藝術培訓市場規(guī)模就已超過400億元,隨著家庭收入持續(xù)增長,參加各類培訓的少年兒童預計每年超過1億人次。
然而,“童星夢”比想象中更復雜和殘酷,一些家長和孩子走捷徑的心態(tài)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有不法分子利用孩子急于成名、心智不成熟、法律意識淡薄、分辨力差和自我保護力弱等特點,引誘他們拍攝不雅照片和視頻。更有個別無良經紀人以帶孩子入組演戲為由對其臨時照管,趁孩子孤立無援之際實施侵害。
不僅如此,疲勞工作、強制“催演”在少兒演藝行業(yè)也時有發(fā)生。且不論一些常年跟劇組的小演員工作強度幾乎與成年人無異,“熬大夜”成了家常便飯,一些“啃小族”父母還不惜以犧牲孩子身體健康為代價,人為制造奇觀吸睛,“3歲女童被喂到70斤”“5歲男孩走鋼絲、喝啤酒”等新聞并不鮮見。
觀眾喜愛看孩子表演,因為他們天真爛漫、美好真實。父母鼓勵孩子站上舞臺、面對鏡頭,展示自我、增強自信,這無可厚非,但如果把少兒演藝之路走偏,讓孩子過早進入成年人的名利場,付出的代價很有可能是童真的遺失。一些童星在打著“藝術”旗號的商業(yè)活動中,逐漸學會迎合社會的口味,說話行事更像成年人,過于早熟。更值得警惕的是,當下一些影視劇、短視頻等不乏享樂主義、低俗惡俗等橋段,很容易使三觀尚未健全的小演員在參演過程中迷失自我。
加強對少兒演藝行業(yè)的規(guī)范,既關乎未成年人權益保護,也關乎少兒教育本身。別讓少兒演藝“坑”了娃,要筑牢法制、行業(yè)、家庭三道防護墻。
目前,我國少兒演藝行業(yè)尚無統一、明確、詳盡的制度規(guī)范,相關規(guī)定也散見于未成年人保護法、勞動法、廣告法等,且普遍為原則性規(guī)定。面對日益龐大、亂象頻出的少兒演藝市場,應當進一步明確未成年演員的參演標準,對其參演劇目、內容、角色等進行篩選。同時,盡快出臺未成年演員的演出時間、時長等具體規(guī)定,以法律保護未成年演員的合法權益。
行業(yè)自律則是第二道防護墻。未來,應盡快開展全國范圍的行業(yè)整頓,重點清理無資質經紀公司和經紀人,并對少兒演員行業(yè)從業(yè)人員實施入職犯罪記錄查詢、兒童演員隨行信息報備等制度。兒童才藝培訓公司、經紀公司也應加強自身監(jiān)管。
家庭教育應守住最后的底線。演藝行業(yè)與所有其他行業(yè)一樣,只有極少數人才能出類拔萃,在“流水線”上批量制造的童星,不過是揠苗助長的“試驗品”。對兒童天性的過早消費和過度透支,于其更長遠的人生絕無益處。在人生“孕穗拔節(jié)”的關鍵期,培養(yǎng)孩子正確價值觀、健全孩子的心智顯然是更為重要的事。究竟是圓孩子的夢還是圓自己的夢,值得為人父母者思考,而如何通過踏實努力走向成功、在平凡世界中實現人生突破,或許成年人與孩子同樣需要“精神補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