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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估生育“勞動性”

2022-01-21 08:46
來源:半月談網

陳曉律

2021年,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入法。古往今來,人口發(fā)展是社會生存的大問題。今天,我們有必要從價值觀念上重新評估生育的價值和意義。

自歐洲各發(fā)達國家進入福利國家階段后,一個以前從未被人重視的現(xiàn)象出現(xiàn)了——隨著社會發(fā)展和人們普遍衣食無憂,即羅斯托所說的大眾高額消費階段和追求生活質量階段,人口出生率開始穩(wěn)定而持續(xù)下降。人口的下降使社會逐步進入老齡化階段,由此引發(fā)了一系列問題。盡管發(fā)達國家采取了很多鼓勵人口增長的措施,一些國家甚至提出“母親即職業(yè)”的口號,由國家負擔單身母親的生育扶養(yǎng)費用,但收效甚微。日本和韓國人口下降趨勢也十分驚人。

雖然發(fā)達國家的經濟依舊在增長,但人口危機問題始終無解。于是,人們不禁要問,人口衰減病是否是一種發(fā)達病,是不是一種“歷史規(guī)律”?如果是,那么是不是只要一“發(fā)達”,人口危機問題就無解?至少從目前的形勢看,還沒有一個發(fā)達國家能回答這一問題,從而走出困境。

按照馬克思主義的基本觀點,生育是人類自身的再生產活動,它與物質資料的再生產共同構成“歷史中的決定性因素”。既然生育是再生產,本身就是一種勞動,是一種人類社會得以維系的關鍵性勞動。我們既然是勞動者當家作主的國家,自然應該重視勞動。

因此,生養(yǎng)孩子是一種勞動,做家務是一種勞動,只有在這種意義上,才能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換言之,歧視生育就是歧視勞動。當然,如何尊重這種勞動,如何評估這種勞動,如何給予這種勞動應得的報酬,這需要有關各方認真研討。如果由于種種原因無法結婚或生育,那么領養(yǎng)、過繼,以及其他撫育孩子的方式,都可以進入政策研討的范圍。

生育友好型社會本質上是勞動受到尊重的社會。要珍惜孩子,要尊重母親。任何一種漠視、鄙視生育勞動的行為和觀念,都應受到譴責。(作者系南京大學教授)

責任編輯:孔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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