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談評論員 趙葉蘋
11月8日,江蘇南京魯某某因孩子在幼兒園被同學戳破頭皮,上門掌摑幼兒并推倒其爺爺致其骨折一事引發(fā)社會熱議。
為人父母者,聽到孩子在校內被同學打傷,總是擔憂著急,恨不能第一時間沖到孩子身邊,擁抱、安撫、評理、討說法,這是人之常情。
另一方面,法律也賦予了家長保護幼兒身心健康的權利與義務?!段闯赡耆吮Wo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發(fā)現(xiàn)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應當及時了解情況并采取保護措施;情況嚴重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門報告。
而魯某某上門掌摑幼兒并推倒老人致其骨折,已經(jīng)從“保護”發(fā)展成“傷害”,令人嘆息。該行為不僅傷害了對方,也損害了自己,魯某某因涉嫌故意傷害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魯某某的孩子也沒能在此中獲得積極有益的教育。一位網(wǎng)友評價說,“‘我沒忍住’,多諷刺,可能這是這個爸爸給自己孩子社會化的最深刻的一課?!?/p>
魯某某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但人們對于如何解決孩子校園矛盾的討論仍在進行。如果你的孩子欺負了同學,或者被同學欺負,你該怎么辦?
近年來,學生之間的校園矛盾有增多趨勢。據(jù)一些心理學專家及教育工作者反映,這是少子化時代,孩子以自我為中心的心理特征,在校園生活里的直接體現(xiàn)。
如今,很多孩子都是“含著金鑰匙”出生,自小就是家庭的中心,進入校園后,很容易因搶玩具、小口角等,與同樣是家庭“掌中寶”的同學發(fā)生矛盾,互相之間不懂謙讓互諒分享。南京倆幼童間矛盾的誘因正是搶玩具。
法律賦予了父母保護孩子的權利和義務,然而,如何正確恰當?shù)芈男羞@項法定權利,卻考驗著父母的智慧。
家長應當了解,校園矛盾不是洪水猛獸,對于幼小的、不諳世事的孩童來說,每一次校園矛盾、每一次交往挫折,恰好是幫助孩子學習理性溝通、表達情緒、自我保護的最佳契機。
家長的一言一行,都是給孩子的示范和標桿。平心靜氣聽孩子講述事情原委,聯(lián)系班主任及對方家長、孩子還原真相,判斷矛盾性質,達成解決問題的共識,這不僅能及時地保護自己的孩子,更重要的是,幫助矛盾雙方樹立正確的、積極向上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這才是化解矛盾的上上之策。
當下,越來越多的家長意識到,與文化知識的學習相比,孩子心理健康、品行品德、行為習慣和生存生活能力等社會能力的培養(yǎng)顯得更為重要和迫切。一個學習再優(yōu)秀的人,如不懂團隊合作,同樣不能稱之為“人才”。
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道德品質、身體素質、生活技能、文化修養(yǎng)、行為習慣等的培育、引導和影響上,應當發(fā)揮主要作用。
而學校作為孩子邁入的第一個“小社會”,也當成為培養(yǎng)孩子社會交往能力的最佳場所。首先校園矛盾發(fā)生在校內,學校具有教育的便利性,班主任及任課老師是最便于找到校園矛盾當事雙方的“仲裁者”,應當在矛盾的協(xié)調處置中起關鍵作用,避免校內矛盾走向校外,產(chǎn)生更大的次生災害。當前,社會各方應從教育理念和制度建設、乃至法治建設上給予學校更多支持,為學校果斷解決學生矛盾問題撐腰打氣。
教育部門應充分認識學生社會交往能力培養(yǎng)的重要性,有必要將其作為一門課程在校園內廣泛開設,使之成為道德與法治等課程的有效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