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性拼房”涉黃,小程序責任不小
背景:“和TA一起睡,重返20歲”,連日來,主打“床位共享”的小程序“同住酒店拼房”引發(fā)爭議。這一入駐微信小程序的第三方平臺,對使用者注冊信息審核并不嚴格,宣揚“異性拼房”有涉黃之嫌。
新京報發(fā)表與歸的觀點:如果說共享充電寶、共享雨傘這類的共享創(chuàng)新,還只是策略失當的話;那么“異性拼房”式的共享,就純粹是策略失足了。“同住酒店拼房”的運營方稱,作為第三方酒店預訂平臺和用戶住宿信息對接平臺,“同住”不承擔用戶和酒店方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有律師鮮明地指出,這是沒有法律免責效力的?,F在的一些新平臺,一出事或者一提到出事兒,往往就來一句:“我們只是一個平臺……與我們無關。”事實上,你們哪里只是一個交易的平臺,還應是一個符合法規(guī)與企業(yè)倫理的平臺。沒有哪家餐館敢說,顧客在我店里發(fā)生的任何沖突和意外我們都概不負責;也沒有哪家酒店敢說,顧客在我們房間里做出的任何違法犯罪活動,一概跟我們沒有關系。同樣的道理,一個平臺,你提供了信息服務,就應該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并避免可能引發(fā)的不良后果。平臺有線上線下之分,但本質都是一樣的,都是企業(yè)法人,都是責任主體。平臺或有虛擬,責任不能虛擬。創(chuàng)新未動,“合法”先行,這是創(chuàng)新者們所應恪守的本分和底線。
小蔣隨想:在網上預定酒店,一般人通常會想到幾家知名平臺。雖然知名平臺也存在悄然搭售、到店被告知沒房等問題,但大體上不會干太出格的事兒。在馬太效應下,誰想搞新預定平臺分一杯羹并不容易。“異性拼房”的噱頭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冒出來的,該小程序的開發(fā)者和運營者無非是想劍走偏鋒,指望吸引寂寞難耐的饑渴者,收獲吸睛效果。必須指出,網絡不是三不管地帶,網絡經營要遵紀守法,“打擦邊球”的圖謀不好使,網上“掃黃打非”更不是說著玩的。涉黃的“異性拼房”不僅引發(fā)網友質疑,更會引起有關部門的警覺。可以預料,該程序要么會被下架,要么將面臨整改,被給予當頭一棒是咎由自取,其運營團隊將偷雞不成蝕把米。還有一個問題,據說,微信小程序已有多達58萬個,第三方平臺數超過2300家,微信方面有沒有對入駐的程序以及第三方平臺進行包括內容與營銷方面的審核?微信提供了小程序這一入口,背后的利益卻是巨大的,要承擔的社會責任更不小。不只是微信,各類網絡平臺不能當甩手掌柜,誰的關口失手,誰就得接受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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